S04宿遂高速公路淮北段社会投资人招标代理和项目投资及实施方案编制咨询机构招标
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S04宿遂高速公路淮北段社会投资人招标代理和项目投资及实施方案编制咨询机构招标》(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项修改为: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被责令停业的;
(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安徽省省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5)/。
2、评标办法2.2.4(4)其他评分因素-项目服务团队情况-2.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第(1)项评分标准修改为:
(1)项目团队成员中每有1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公路专业)的得1分,最多得4分,且同时获省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优秀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为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入库专家的加1分,最多得4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或官网公示入库专家名单截图,本小项最多得8分。
3、本次招标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上午9:00,开标地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及修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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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