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运营生产需求,保障运营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采购人拟对贵阳市轨道交通工程车及工艺设备故障委外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贵阳市轨道交通工程车及工艺设备故障委外维修服务项目
二、采购情况
1.采购内容
本维修服务项目主要是对贵阳市****
(1)查找疑难故障原因并进行故障处理,对采购或制造困难且维修复杂的非标故障件进行维修或更换;
(2)对故障的控制系统进行软、硬件系统升级或优化;
(3)对涉及精密加工、测量和检测的故障部件进行维修、更换、参数调整或标定。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服务地点
贵阳市****
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为24个月,具体起止时间采购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4.项目限价
本项目为单价限价,参选人在采购人设定的单价限价基础上,分别对故障维修服务费、程序刷新标定费、备品备件费进行报价下浮,并填报相应的下浮率。单价限价具体详见《贵阳市轨道交通工程车及工艺设备故障委外维修服务限价单价清单》。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截止至2025年5月无欠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选人须承诺未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内容按参选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不低于5年的轨道交通行业项目管理经验。需提供职称证明材料和参选人对其工作年限的证明(格式自拟);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