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局衢丽铁路项目
钢材、水泥等主要物资第二次集中招标采购公告补遗
招标编号:****
一、补遗内容
本次招标为前次衢丽铁路项目主要物资招标采购(ZTSJJC-2022-10)流标包件的二次招标项目,前次招标关于“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包件,但同一类物资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同一水泥品牌最多只能中标两个包件”的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次招标。
原公告(https://eproport.crecgec.com/#/notice/notice-detail?projectId=********&tenantId=1&indexnumber=0)中相关条款变更补遗如下: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前次招标的已中标供应商参与同类物资的投标。不接受水泥包件的投标人代理前次招标已中标两个包件的水泥品牌。”
“水泥SN-1包、型钢XC-1包、土工布TG-1包公告附表的“其他要求”位置进行相应的修改。详见附表。”
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组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杨兴睿 王恒
联系电话:****
邮 箱:****@163.com
附件:招标公告补遗附表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文件售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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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8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粉磨站产品。 |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经销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以后成立的新公司,不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要求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有效);提供近两年内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明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来源唯一性的保证承诺。 |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两年(2020至今)的国家或重点工程项目的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 6.履约信用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违法、失信及不良行为,在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2020年至今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 7.其他要求:经销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经销证明原件,确认将通过经销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经销商所经销的生产厂也须满足招标文件对生产厂的要求。 | 1000 | 80 | 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包件,但同一类物资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同一水泥品牌最多只能中标两个包件。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文件售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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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 2.财务能力要求: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以后成立的新公司,不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项目技术要求。提供近两年内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两年(2020至今)的国家或重点工程项目的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 5.履约信用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违法、失信及不良行为,在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2020年至今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 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包件,但同一类物资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 1000 | 10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文件售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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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 2.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0万平方米,生产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近两年内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两年(2020至今)的国家或重点工程项目的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 6.履约信用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违法、失信及不良行为,在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 投标单位需提供2020年至今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 1000 | 3 | 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包件,但同一类物资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