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交通集团2025-2027年度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编制部门:集团项目管理部
招标时间:2025年6月
项号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 | 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长期平稳向好,现委托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机构协助我集团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对我集团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应急预案、人员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检查与治理等安全管理方面工作进行协助和指导。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年(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 服务范围:因部分项目在委托服务时间内随机性较大,服务内容分为固定总价及非固定总价两个部分。 (一)固定总价部分服务内容为:1. 协助集团安委办对集团公司层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进行完善(此价格按一年一次计算)。2. 协助完成集团公司层面的安全教育培训。派遣相关行业专家及工程师协助安委办完成安全教育培训,并落实培训授课人员。(此价格按一年进行两次半天的培训计算)3. 协助完成集团公司层面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协助安委办完成集团公司层面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协助安委办开展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的编制按两年一次计算,应急演练按一年开展一次计算)4.协助完成集团公司层面隐患排查治理。协助集团公司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派遣相关行业专家及工程师协助安委办对自身及辖下企业的消防、电气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改以及安全管理台账资料的归档工作;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并向集团公司提供安全检查报告,报告应包含隐患照片、整改建议以及隐患排查的书面记录材料。(此价格按一年进行六次隐患排查治理计算,每次为期三天,须派遣消防工程及电气专业专家各一名) (二)非固定总价部分服务内容为:协助完成集团公司层面隐患排查治理(每年六次以外额外增加,此价格仅为1人次/天的派遣专家费用,全年将按此价格作为综合单价进行按实结算)。 注:上述所报价格均包括市内交通费、餐饮费、通讯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市外检查的交通费、住宿费及餐饮费由招标人承担。 |
2 | 最高限价:固定总价部分采用总价包干,最高限价20万元(两年)。非固定总价部分按综合单价报价,最终按实结算,最高限价1000元(每人每天)。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内容包含安全评价、安全生产咨询相关服务的专业机构; 2. 拥有镇江市**** 3. 能够根据交通集团现状组建安全技术服务团队,外聘专家包含建筑工程、消防工程、电气、特种设备及安全工程其他相关专业,专家均为镇江市**** 4. 三年内在镇江市**** 5. 近3年内未被应急管理、住建、工商、司法行政等部门给予严重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等处罚; 6. 安全技术服务团队保证有能力完成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范围全部技术服务。 |
4 | 投标文件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胶装成册,投标文件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和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并进行密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7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镇江市**** 联系人:李工/官工 **** 3、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授权委托书③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镇江市****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5、招标文件领取费300元,售后不退,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上转账到以下的指定账户: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银行账号:**** (附言:交通集团2025-2027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费) |
6 | 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午14:30分 开标时间:**** 14: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2号楼二楼会议室 |
7 | 开标评审: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2、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经评审固定总价部分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若投标单位出现多家固定总价相同时,则按非固定总价报价最低者优先,若非固定总价部分也相同时,则对其采取抽签的形式决定中标单位。 |
8 | 付款方式: 1、按年支付,完成当年所有招标人委托的安全技术服务内容后,一次性支付本年度费用。 2、中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5日,向招标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人未按规定履行开票义务,由中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税收损失赔偿责任。 |
9 | 合同签约价:固定总价部分以中标人的投标价格为签约价格;非固定总价部分以各有效投标人投标价格的平均值为签约价格。 |
10 | 分包与转包:本项目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
11 |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效能督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