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辽宁省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进行省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项目的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需求
1.项目目标: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为全省储备一支具备基本理论素养和实操能力的家庭教育指导师骨干队伍,重点提升参训人员在家庭教育指导、留守困境儿童关爱(特别是“白海豚爱心妈妈”群体需求)、亲子沟通、心理健康辅导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2.项目内容:承揽单位需全面负责培训项目的策划、组织与实施,具体包括:整体策划与方案设计、师资邀请与管理、培训组织与实施、课程内容开发与交付、教学支持与服务、教学效果评估、宣传与档案管理等。
3.项目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4.项目地点:省内14个市及省沈抚示范区。
5.项目方式:采用线上直播课与录播课相结合,辅以线下实践指导。
二、采购预算
项目预算共计9.4万元。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承接主体条件
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2.专业资质与经验:业务范围需包含教育培训、会务服务、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具有与省级及以上单位合作经验。具备颁发家庭教育指导师相关证书资质。
3.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合规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公告期限
****—7月8日。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经采购方与供应商初步沟通后,采购方制发采购邀请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接到邀请函后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点前。
七、其他事项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方。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张 扬 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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