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
变更公告二
一、项目名称:永宁县****
二、项目编号:****
三、变更内容:
1.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2.2.2(2)主要人员中的项目总工评分标准中“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条件的项目总工职务业绩的加6分”;更正为:“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条件的项目总工职务业绩的加4分”。
注:其他内容不变
友情提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永宁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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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夏银川市****
联系人:贾羽、李元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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