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
项目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定于****10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 589 号(锦绣湖东苑)1 幢 127号商业服务用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10时至****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
滁州市****
标的物基本情况:大同路589号(锦绣湖东苑)1幢127号,房屋结构:钢混,所在层/总楼层:1-2/2 层,建筑面积共350.8平方米,58934.00元/年,租赁期为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点击登录查看拟出租房产,有意者自行现场勘察。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根据《滁州市****
3.租赁期限:出租期限3年,租赁合同叁年一次性签订,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缴一次,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第一年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签订合同前缴纳完毕。
4.装修免租期一个月(含在3年租赁期内,故第一年租金为竞得人的年成交价减去一个月的租金,免租金装修期内正常缴纳物业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起点时间开始计算。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5.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用于监管水电费缴纳及赔偿固定设施的损坏等。如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另行追缴。履约保证金在竞得方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7.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前必须完成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二项费用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8.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
9.此次招租标的物房屋交付日期以招租单位通知为准,请各竞租人悉知。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大同路 589 号(锦绣湖东苑)1 幢 127 号,建筑面积共350.8平方米,起始价为:58934.00元/年,保证金为58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标的物竞价保证金缴入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049
转账时备注:南谯区****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成交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点击登录查看以及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单位审核确认。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出租单位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6.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将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交纳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同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将,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8.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标的物介绍及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9.本项目代理费为3000元(由承租人支付),由竞得人在领取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公司。
九、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朱旻 ****
招租单位:汪勇 ****
招租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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