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恩施高新区新能源储能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恩施高新区新能源储能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高新区新能源储能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高新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50120.50㎡(75.2亩),建筑占地面积28396.52㎡,总建筑面积40277.51㎡,其中 3#厂房建筑面积21777.00㎡、6#仓库建筑面积17476.51㎡、空压机房及垃圾站建筑面积400.00㎡、垃圾站及仓库建筑面积240.00㎡、招聘中心建筑面积384.00㎡,同时配套建设大门(构筑物)、道路、堆场、绿化、停车位、室外给水及消防管网、室外雨污水管网室外电气管线、高低压配电设施等附属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设计优化、勘察、施工图设计和图审、采购、施工、联合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对外协调等全面负责。2.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专项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评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其他:恩施高新区新能源储能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总价为12722.7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747.40 万元、勘察费27万、设计费100.69万元、暂列金847.64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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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