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市场规则,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九洲公园项目人气效应,增加经营收入,实现资产经营效益最大化,拟将九洲公园1#停车场、2#停车场、3#停车场公开引入新能源充电桩。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租工作
1.项目地址:南昌市****
2.招租内容:九洲公园1#停车场10个7KW慢充充电桩4个60KW快充充电桩7个30KW快充充电桩、2#停车场5个7KW慢充充电桩2个60KW快充充电桩3个30KW快充充电桩、3#停车场5个7KW慢充充电桩2个60KW快充充电桩3个30KW快充充电桩(详见附件电气图纸),公开引入新能源充电桩。充电桩必须可同时满足市场上常规新能源货车和私家车(以下统称“新能源车”)共同使用。
3.招租条款:
3.1租赁期限:5年。
3.2招租方案:九洲公园1#停车场、2#停车场、3#停车场30个以上标准车位及招租人所属的建设不少于30把充桩(可接受单桩多枪和单桩单枪),完善区域充电基础配套设施。说明:中选人需负责场地设施设备的修缮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运营。
3.3实施方案:中选人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充电桩系统,负责充电桩及系统(以下简称“充电系统”)的设计、充电系统的低压施工和安装建设、投资及报批,开户,上述立项费、建设费、报批费等与充电桩建设、报批相关费用全部由中选人承担,其中变压器(现有的630KVA变压器)由招租人提供给中选人使用,招租人提供充电桩安装场地,并根据中选人的设备配置完成充电桩电缆施工与充电桩场地消防设施配置,独立管理的电表。中选人负责提供充电桩设备的投资与安装,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现场安装强电工程、设备调试、现场标牌等配置、全周期维保服务。中选人提供的充电桩设备必须为市场上排名前十的充电桩品牌(例如驴充充、特来电TELD、星星充电、e充电、小桔充电、南网电动、车电网、依威能源EVPOWER、开迈斯CAMS、万马爱充)且必须可同时满足市场上常规新能源车共同使用。
3.4合作模式:招租人采用场地出租模式向中选人提供车位及充电设施安装场地、现场消防设施配置、独立管理的电表。中选人负责提供充电桩设备的投资与安装,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现场安装强电工程、设备调试、现场标牌等配置、全周期维保服务。中选人按车位租赁的形式作为与招租人场地使用费。
3.5本项目结算费用(□涉及/√不涉及)充电电费:充电系统产生的电费由招租人向国网缴纳,中选人按照国网电费单价向招租人缴纳电费。充电系统使用的电量根据中选人安装的计量装置确定。
3.6付款:中选人需押三付三。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前,招租人需向中选人开具场地租赁使用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选人在收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完成付款。若招租人延迟交付发票,中选人的付款时间顺延。
3.7招租人同意,对进入本公告内的停车场并使用中选人快速充电服务的新能源车,暂时给予2小时免费停车优惠(后期根据园区整体运营情况再行调整),超出部分将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计费。中选人负责将平台系统与道闸计时系统联通。
4.退租约定:合同期满或中选人提前退租,招租人有权选择无偿接收或要求中选人将场地恢复至出租前原状。中选人拆除其增设的设施和设备时不得损坏该区域的结构。出租前原状由中选人与招租人所签订的《承诺函》为准。
5.招租方式:比价的方式,报价不得低于200元/个车位/月。
6.签订合同时间要求:中选人接到招租人发布正式签约合同通知后15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协议,若15日内中选人不能签订合同,取消中选人本次合作资格。
7.场地交付标准:现状移交,参选即视为认可现状,中选人签约即视为移交。
8.特殊说明:中选人实际使用租赁场地时若遇到发改、消防、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政府机构的监管政策变化,或第三方因素导致的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或经营的情况,不视为招租人违约,中选人自行承担风险。招租人已将租赁物的土地性质,使用难度、承租风险、可能出现的损失情况等全部告知了竞租人,故请竞租人结合自身能力谨慎参与竞租。
9.其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为本项目立项审批期及建设期。若中选人在该期间无法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场地租赁合同,并要求中选人支付5000元(不含税)违约金。
10.中选人需增加充电桩数量或将原慢充更改为快充,需在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要求下将相关方案告知招租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增加的费用和设备均由中选人自行解决,招租人只负责相关流程报备的配合工作。
11.中选人不得私自在对其租赁的车位安装地锁,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招租人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竞租人资格标准
1.本次竞租方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资质要求或经营范围。
2.中选后以自营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分租开展经营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招租比选工作。
4.竞租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租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达现场的,则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竞租人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litp:/w.sx.ovcn'index.htm)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u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三、竞租工作
(一)竞租材料凡具备资格要求的竞租人需携带加盖印章的下列资料进行比价,满足资格条件方可参加后期招租竞租工作。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委托办理);
3.营业执照(具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经营范围);
4.承诺书(附件自行下载);
5.报价函(附件自行下载);
(二)比价方式本次招租若大于1家报名,采用比价方式选定,报价不得低于200元/个车位/月,租赁价格高者比价成功。若只有1家报名,则招租人保留最终决策权。
招租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详细地址:南昌市****
四、招租报名计划和工作安排(时间根据具体工作,可进行调整)
公告有效时间为:****-****
递交报价函等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可联系现场勘探)
五、特别声明本公司在本次公告中保留以下权利:
1.对本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2.在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招商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人解释原因;
3.对本招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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