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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完工项目未在实名制管理平台申报销户的通报

西藏日喀则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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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多次调度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企业落实“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平台)“专户开设、专户进账、实名考勤、关键岗位考勤、工资代发”等情况,在统计分析中发现:截至2025年5月,共有41家施工企业承建的45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桑珠孜区18个,江孜县2个,萨迦县2个,拉孜县1个,昂仁县1个,谢通门县3个,定结县2个,仲巴县5个、亚东县1个,吉隆县3个,聂拉木县4个,萨嘎县2个,岗巴县1个)完工后未“撤销专用账户”,以致这些项目完工后长期处于“在建”或“停工”状态,同时,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因长时间没有交易记录,处于休眠状态,已成为“僵尸”账户,从而严重影响了实名制管理平台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

针对上述问题,现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是施工企业限期自查完成整改。我局将逐一电话通知尚未申报“撤销专用账户”的41家施工企业,对已经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和备案但未销户的项目,责成企业逐一核实、确认,并在8月15日前按规定流程完成销户。同时,各施工企业要全面自查是否还存在其他类似未销户项目,且一并整改到位。

二是相关单位指导督促完成整改。建设单位要及时指导、督促施工企业按时完成自查及整改;住建部门协商人社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时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落实实名制平台监管。各县(区)住建局协同人社局要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要求,加强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平台工作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媒介公开通报。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指导、督促各参建企业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各施工企业要全面强化落实好实名制管理平台“专户开设、专户进账、实名考勤、关键岗位考勤、工资代发”相关规定,确保从源头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和信访事件。各监理企业要把施工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平台作为重点事项协助建设单位加强监管。

请桑珠孜区,江孜、萨迦、拉孜、昂仁、谢通门、定结、仲巴、亚东、吉隆、聂拉木、萨嘎、岗巴等13县(区)住建局复核45个项目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情况,将项目完工“撤销专用账户”整改完成情况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我局。项目已经完工但无法联系施工企业的、或施工企业不配合申报“撤销专用账户”的,可以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附件:

1. 实名制平台项目完工未销户明细表

2. 相关法规政策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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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建筑市场监管科次旦伦珠 ****

西藏银行日喀则分行索朗****

附件下载:

附件1实名制平台项目完工未销户明细表.xlsx

附件2相关法规政策摘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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