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西江(培文—红星段)生态缓冲带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002
各投标人:
“大观区****
一、异议的回复
1.问:根据招标文件P63页,2.2.2(2)投标人业绩中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自****(含)~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在业绩中承担施工职责。
若我单位联合体业绩为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方,合同额占比为40%,超出2000万元,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可以,须提供能满足评审因素的业绩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 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第3.7.1条“技术文件编制的特殊要求”:本次技术文件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仿宋-GB2312 字,其中正文统一采用三号仿宋-GB2312 字体;表格及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五号仿宋-GB2312 字体,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请问本次技术文件(附图)编制中使用的图片,其上的文字是否也需要采用仿宋-GB2312 字。
答:是的。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庆市****
邮 编:2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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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招 标 人:安庆市沃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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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庆市****
邮 编:246000
联 系 人:张白梅、唐娟
电 话:0556-599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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