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工程设计造价监理项目管理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工程设计造价监理项目管理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0元; 3.遴选1家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设计造价监理项目管理)公司; 4.最高限价:设计服务折扣率:100%;造价服务折扣率:100%;监理服务折扣率:100%;项目管理费率:2.5%。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止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 投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股权穿透,不能进行股权穿透或股权穿透后为外资控股企业的投标率位技弃标处理。 6.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注册,注册成功的提供纸质版截图,未完成注册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是否完成注册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公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大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具备至少1名一级注册造价师。 (3)投标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30 (三)投标地点: 辽宁省 大连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30 (二)开标地点: 辽宁省 大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1.截至开标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企业资质证明材料、项目总监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