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淘旺商贸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我局收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撤销该公司于****取得的注销登记。
现面向社会公告公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福州市****
附件:《点击登录查看撤销登记告知书》(榕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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