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工作需要,我局拟开展灵山旧改项目核算遴选审计单位工作,为进一步加快该工作推进速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目的相关费用财务专项审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名称
灵山旧改项目铺面分割费用财务专项审计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顺利开展灵山旧改项目铺面分割费用的专项审计工作(分割费用涉及金额约1156万元),决定通过询价方式遴选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的铺面分割费用进行专项审计。
三、审计单位报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服务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
(二)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执业证书。
(三)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有从事企业案件审计业务相应工作能力或经验,报名审计机构需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不得再转委托。
(六)项目承办人员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
四、请有意提供审计服务的服务商提交如下材料
(一)公司简介;
(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行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从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服务商相关证明材料;
(四)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的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相关证明材料。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报价函;
(七)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八)服务承诺(人员投入、配置等,如实承诺)。
以上材料按提交材料要求打印目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和公司联系信息等)。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根据服务商投标报价、业绩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服务商。
五、信息公布时间及接收材料时间、地址
时间:****至7月4日(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
地址:海口市江东动迁工作指挥部2楼217棚改办公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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