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一次发布公告后收到的资料不符合比选要求,现再次发布该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使用综合评分法,选定一家机构承接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抽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抽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对武侯区在用承压类特种设备开展2025年度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三)项目标准:见附件二
(四)项目要求:
抽查机构接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抽查机构负责人组成的抽查小组的领导;抽查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各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按照抽查方案和计划,周密组织实施;抽查机构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具有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承压类检验检测或型式试验资质;成交方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给出详细的抽查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职责等;制定出符合抽查要求的相应文件包括:抽查原始记录、意见通知书、抽查报告书;抽查机构应任命抽查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抽查人员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通知书》、《抽查报告》等文书的报送;应提前做好抽查计划并报武侯区市****
二、项目预算
控制价:29.4万元。
款项分两个阶段支付: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出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50%金额。
第二阶段:项目验收合格后,出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三、项目完成时限
第一阶段: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本次所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并在15日内出具抽查报告,送达我局,报告含单台抽查情况及全部抽查情况汇总。
第二阶段:出具报告后20日内对完成整改的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复查,并在复查后15日内出具复查报告。
四、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股东构成详细情况(包含出资人信息、出资情况、占比情况、所有股东/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承压类检验检测或型式试验资质。
1.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和承诺函(附件1)需在比选申请文件袋外单独封装,供比选小组在比选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将取消比选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评分标准
由武侯区市****
六、报名要求
****12:00前,将比选申请文件及资格要求文件,交至点击登录查看(武侯区****
七、比选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结果在“武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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