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司法审判辅助事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技术项评分1-14调整为: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法学专业的得3分。需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及磋商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截止当月)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磋商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提供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
2、技术项评分1-21调整为: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期内组建一支不少于28名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团队派驻采购单位,若因上述服务人员因各类原因连续15天(或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达到15天)无法进驻的,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安排相应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进驻的得3分,需提供书面承诺,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4、因评审场所条件限制,本项目无法进行远程磋商,供应商应派代表到现场,未到现场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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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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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金海街道鸿翔西路1888号2号楼401单元、406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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