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澄清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三、澄清内容:
1.澄清前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服务期:本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6月-2025年12月,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计划服务期:本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6月-2025年12月,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 澄清后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服务期:本项目建设期为****-****,共计163个日历日。(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计划服务期:本项目建设期为****-****,共计163个日历日。(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请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
四、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呼玛县****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呼玛县****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哈尔滨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