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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云南玉溪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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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470000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以华宁县医共体为采购主体开展新一轮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工作,服务对象为华宁县紧密型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宁州分院、盘溪分院、华溪分院、青龙分院、通红甸分院)。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365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14:30:00

发布时间: **** 22:51:26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查询结果由谈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审会议开始前查询、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同一保险主体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的,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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