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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康源大楼地下19号停车位转让

浙江温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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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6.24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温州市****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车库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4.30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拟售价格(万元) 6.240000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已出租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故本次车位使用权转让,仅限持有温州市新城大道康源大楼小区不动产权证的业主,本次竞价结束,若有剩余车位,则第二次挂牌将面向全社会转让。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转让完成后提供受让方含税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本次转让标的无产权只有使用权。受让方知悉并接受地下车位按现有规定无法单独办理地下车位不动产权证等证件的事实,放弃以无法办理权属登记为由的合同无效或解除等请求。 4.停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使用,受让方不得任意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的事故,受让方除应负担修复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 5.受让方所支付的使用权转让价款,仅系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用,不包含物业维修基金、车辆保管费、设施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共能源费等车位应承担费用。 6.受让方使用该地下车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物业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合理使用、按时缴纳物业管理等费用,且不得妨碍他人。 7.受让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康源大楼业主使用需求,应与其他使用人和睦相处,有权使用与该车位配套的公共道路,不得占用公共通道等空间和他人车位,但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社会道德,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和不妨害公共利益。受让方需按时缴纳各相关费用。 8.有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等因检修、维护管道等公共利益需借用受让方车位时,受让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9.受让方所购地下车位未计入公摊面积。如今后国家法律法规对地下车位的权属等另有规定或需补缴出让金、税费等,受让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 10.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康源大楼地下33号停车位墙体漏水。 11.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12.资产展示安排:****至****下午5时止 13.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14.咨询及看样电话:**** 15. 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注册地 浙江省温州市****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4038U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6.24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交纳一份竞买保证金,只能受让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竞买保证金的,可以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份数。 2.成交款支付方式: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地下车位所在区域内可能预设了通风、给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可能会对受让方正常使用该车位产生一定的影响,请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评估确认转让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4.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看样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付价款或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5.转让方对转让标的资产所做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资料等资料仅供意向方参考,不构成对转让标的资产的任何担保,对转让标的资产的状态和瑕疵不作担保。意向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标的的具体状况,决定自己的应价价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现状以意向方实地踏勘为准,标的分布位置以现标识为准,标的面积大小以转让方提供的使用权明细表为依据,标的面积划线将在成交后由转让方进行统一划线。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移交时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6.受让方竞得标的后,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康源大楼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办理标的使用权属转移交付手续。 7.转让标的是使用权出让,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该车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可使用期限届满之日止;如遇法律法规、政策的变更或调整以及拆征而引起的车位使用年限的变化,受让方应予以接受,对该车位转让的总价款不作增减调整。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本小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6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至****下午5时止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平面图.pdf
材料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 网址 https:****/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 ****
手机 ****
转让方 联系人 林秀丽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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