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点击登录查看物业管理服务等(详见后附物业招标项目需求)。
(四)预算金额:根据《许昌市建安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高一年18.02万元为最高限价。
(五)评标办法:根据学校物业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确定中标公司。
(六)交付(服务、施工)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七)分包:不允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投标和开标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到点击登录查看投递招标文件。
2.投递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概况说明等资料,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A4纸)并封好,原件备查。
3.开标时间为****下午两点半,地点为建安区****
4.学校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公司报价和公司综合情况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根据投票,票数多的中标。
四、公告发布和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学校门口张贴公告和学校公众号进行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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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
一、服务管理主要内容
1.学校管辖范围的绿化、美化、养护工作。
2.学校范围内室外、楼梯、走廊、卫生间等的卫生清洁工作。
3.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工作与学校安全协助管理工作。
4学校的供水、供电、排水管道维修维护和勤杂工作。
二、服务标准
中标人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校园绿化美化、维护工作。
(一)校园绿化美化、维护工作
1.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冠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叉,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垃圾堆放。
2.按要求定期对花草树木进行施肥、浇水、修剪。
(二)环境卫生工作
1.每天上午和下午分别对校园内等进行至少一次清扫工作。
2.卫生间及洗手台每天至少二次冲刷,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3.茶水间及饮水机每天至少清洁擦拭两次,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杂物、无污水外溢。
4.院内垃圾桶应及时清理,无暴露垃圾。垃圾箱外表整洁、封盖盖好,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三)门卫安保工作
1.维护学校正常办公秩序,严格执行学校的门卫和安全规章制度,协助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2.负责信件、报刊收发工作,并做好来访人员进出登记工作。
3.对进出学校大门的人员、车辆、物资等进行严格查证、登记,特别做好登记手续,按规定验证后或联系确认后方可放行。
4.维护学校大门口的正常秩序,做好门卫室周围和大门口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5.每天定时、不定时进行巡逻,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6.在上课或课间休息时间,严禁学生外出或进入,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请假条、由家长接送,并登记好后允许其进出。
(四)水电勤杂工作
校园内供水、供电设施基本维修维护,保障学校师生正常用水用电, 确保配电电路、设备正常运行。
(五)甲方安排的临时工作
乙方工作人员应自觉服从,努力完成。
(六)人员配备数量及年龄要求
保安、门卫、保洁人员共5名(保安要有保安证)。要求配备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无前科以及无不良嗜好。
三、采购标的的执行标准
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规范。
四、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交付(服务、施工)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2.交付(服务、完工)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3.以上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应等于或优于以上要求,不得低于此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就该项目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原签订的协议价格或约定的价格,如出现此现象,视为违约,取消中标单位的资格。
3.因中标人的过失,给采购人或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服务、税金、利润、人员社会保险费、人员意外险,绿化养护费(药品、化肥、消耗品、绿化工具维修等),劳保用品,保洁工具、药剂、垃圾袋等,维修消耗品、办公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招标代理费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
5.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原签订的协议价格或约定的价格,如出现此现象,视为违约,并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取消中标单位的资格。
六、验收标准
1.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镜水路小学物业管理标准》和奖惩办法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2.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和承诺验收。
3.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验收(与采购标的执行标准一致)。
七、资金支付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及条件: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八、其他要求
1.要有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措施。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学校对物业服务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工作期间管理服务人员对于突发事件必须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
2.所派服务人员必须恪守职责,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校方有权对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并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管理服务人员采购单位有权要求调换。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