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铺港人行便桥建设工程施工措施临时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递铺港人行便桥建设工程施工措施临时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
联系方式:****
申请人:浙江安吉广和建设有限公司;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递铺港人行便桥建设工程施工措施临时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2、《递铺港人行便桥建设工程施工措施临时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
信息来源:http://www.anji.gov.cn/hzgov/front/s569/zwgk/gggs/****/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