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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德康食品有限公司肉食品精深加工项目-双T板专业分包(第二次)的招标公告

四川宜宾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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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

(二)占地面积约200 亩,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新建年产约6万吨肉食精深加工厂以及附属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双T板制作加工吊装,最终以设计成果工作内容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宜宾德康食品有限公司肉食品精深加工项目-双T板专业分包(第二次)

(三)工程地址:宜宾市南溪区。

(四)工期要求:跟项目施工进度同步按时按需完成双T板加工及吊装,直到主体竣工验收为止(最终以现场实际要求为准)。

(五)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相关专项方案要求,以验收合格为准。

(六)付款方式:“主体工程面积过半”业主资金到位后支付对应工程款的60%;“主体工程(指封顶)完工”业主资金到位后,支付对应工程款的70%;“设备工程安装完成”业主资金到位后,支付对应工程款的80%;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对应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付款须提供有效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能提供3%增值税发票,差额部分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报价方式: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411.12 万元,按照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 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等相关配套文件的计价原则下浮 8%作为最高控制价(本次报价下浮比例≥ 8 %为有效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最终按实结算。

(八)质量缺陷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预应力混凝土承载构建工程施工或大型屋面板工程施工或水泥制品等内容。

(三)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已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记录。

(五)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整理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电子文档包含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 PDF 格式文件。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档。

(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开包装。投标文件封面以及密封外层应标明: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日期”的字样。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若未密封装订或未盖鲜章,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相关要求将相应资料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五)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若投标保证金以保函的形式缴纳,需提供原件正本并单独封装(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五、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报价函及清单(若招标文件要求按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则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提供相应承诺函(无重大违法承诺、无质量问题承诺)。

(四)业绩要求:提供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工程造价不低于400万元的预应力混凝土承载构建工程施工或大型屋面板工程施工或水泥制品等类似业绩至少1个(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

(五)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期进度计划表和措施)提出施工过程中的难点和措施保障。

(六)投标文件须密封,未密封将不接收投标文件。

上述资料在投标文件中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至****(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宜宾市****

(三)报名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

(四)现场报名时提供报名表(详见附件)、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远程报名:投标人需提供报名表(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含投标人通信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留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将上述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 )报名(邮箱内容请注明公司名称)。投标人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后,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登记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成功。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星期五)下午15:00(截止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点击登录查看(宜宾市****

九、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元(大写金额:捌万元整),缴纳形式现金或保函,保函需提供原件正本,现金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天18:00点(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简要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凭银行转账回执单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二)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30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现金或保函)。中标单位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80000元将转为履约保证。本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保证金缴纳以招标人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时间超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四)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号:****6

十、招标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公司报价、资质等进行审查。 未尽事宜以点击登录查看解释为准。

招标过程中,当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时,称为流标,招标人有权进行重新招标。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李先生 ****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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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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