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校级立项暨省级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探索和强化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现教师、学生、专家等多元主体的深度融合与互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建设类型
(一)建设范围。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优先支持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二)建设内容。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充分体现学校教师教育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
三、试点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 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 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试点建设申报条件
(一)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及以上的教学名师、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二)教研室成员不少于2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及国内对标高校教师参与。
(三)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四)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五)学校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五、试点建设申报名额
请各学院和老师认真组织,积极申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材料、建设条件、建设类型、学科覆盖面等情况,按照2025年省通知要求择优推荐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同时,择优立项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若干。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星期三)中午12:00前,组织申报的教师在西华师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地址:https:****)。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杨亚男(****)。
平台技术问题,请致电焦工,****。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3.质量工程平台申报工作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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