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柳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09时20分,接受害人柳某某报案称:其遇到微信百万保障诈骗被骗305074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任某某(涉案账号:622**************973)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元整(¥4950.00),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柳某某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捌元整(¥2888.00)。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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