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西藏林芝项目锚杆配件采购补遗公告
各投标人:
我司于****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锚杆配件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针对锚杆配件招标采购文件中不明之处做如下更正:
7.1投标物资报价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送货地点 | 运距 | 计量 | 暂定数量 | 综合不含税单价(元) | 综合含税单价(元) | 总价含税金额(元) | 实际供货 | 备注 | ||
出厂单价 | 固定费用 | 综合单价 | |||||||||||
1 | 2 | 3 | 4=2+3 | 5=4*(1+税率) | 6=1*5 | ||||||||
1 | 垫板 | 150*150*8mm,孔径22 | 块 | 220000 | |||||||||
2 | 螺母 | Φ22 | 个 | 220000 | |||||||||
合计 | |||||||||||||
合计金额大写 | |||||||||||||
其他 | 增值税税率:_______% |
注:1、以上报价均为含税价,系统报价需填含税价,评标依据不含税价格为准。2、以上报价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一票制结算方式(不要运输发票),即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三方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3、付款方式按照标书中的合同样本条件执行。4、请投标人按照银行转账付款方式报价。5、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说明:1、投标人对《招标货物清单》中的材料数量进行报价。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该表中“综合单价”为买方支付卖方的货物及服务等的单价,其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材料供货所需的原材料、机械、服务、质检、装货、运输、损耗、材料进场首次检测费、管理、保险、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
3、若投标人对供货及结算(款项支付等)有优惠条件的,应在投标报价表附注中明示,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4、若投标人需对上述条件和资料作修改和补充的,应在其投标报价中明示。
5、材料进场时,需通过数量和质量双重验收,数量和质量均通过验收方可结算,锚杆配件以现场计数为准,如发现锚杆配件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由此给项目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测合格的锚杆配件。
6、送货清单、合格证、材料出厂的检验报告、铭牌,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如有)须有二维码,二维码所包含的信息必须真实。
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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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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