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其他视频设备 | 其他视频设备 | 海康威视 | iDS-2SK8C1ABCDE-XYZ/VWS | 台 | 20 | 否 | 是 | 是 | 1.细节通道视频图像分辨率和帧率不小于2688×1520,全景通道视频图像分辨率和帧率不小于2688×1520 。 2.摄像机内置不少于2个镜头,可输出至少1路全景视频图像和1路细节视频图像 。 3.内置2颗GPU芯片,全景视频图像内置1个镜头,光圈不小于F1.0,具有不小于1/1.8靶面尺寸,细节视频图像内置1个镜头,具有不小于1/1.8靶面尺寸 。 4.细节视频图像内置1个镜头,支持不小于25倍光学变倍,镜头最大焦距不小于147mm。 5.全景画面水平视场角90°,垂直视场角50°。全景通道可进行垂直旋转,旋转范围10°可调。 6.最低照度:全景通道彩色≤0.0002lx,黑白≤0.0001lx,细节通道彩色≤0.0002lx,黑白≤0.0001lx 。 7.可设置300个预置位,8条巡航路径。支持预置位视频冻结功能。 8.★支持AR标签管理功能,最多可添加500个标签。支持AR标签联动查看功能,可选中标签并将该标签置于屏幕中心位置进行显示,可通过点击视频画面中的标签查看标签内容并对标签关联的摄像机视频图像进行预览,并可通过点击摄像机预览窗口进行放大窗口操作 (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 9.★当有停车、逆行、压线、变道、掉头、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现象被触发时,设备可分别发出不同的语音提示 (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10.支持人员布控功能和车辆布控跟踪功能 。 11.★smart事件上报的抓图支持叠加规则区****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