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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
一、同意《贵港市****
根据港北区提交的最新节余指标调整核定数据,拆旧区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面积85.742亩,其中耕地面积82.689亩(平均等为9.90等,粮食产能为50440.351公斤),其他农用地3.053亩。
本次使用指标85.742亩,其中耕地指标82.689亩(实际占用耕地68.687亩,14.002亩耕地用于补充平衡建新区产能或其他用地),使用其他农用地指标3.053亩,使用拆旧区粮食产能为47188.1064公斤。剩余指标0亩、粮食产能为3252.2446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
三、请认真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贵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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