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苏滁文体中心施工项目部分答疑的补充说明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苏滁文体中心施工项目部分答疑内容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1.问:本项目业绩奖项评审中要求“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予以认可”,请问是否在提供的业绩中作为牵头方或成员方均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所提供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仅作为承建方式证明材料,其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项目经理的业绩均视为整体业绩,同时予以认可。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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