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房屋维修改造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最高限价:75.3万元 项目内容: 1.外墙改造: (1)外墙保温及粉刷; (2)门厅修复; (3)落水管道更换; (4)地面硬化; (5)屋檐安装; (6)电动门安装。 2.楼内翻修: (1)内墙粉刷; (2)更换门及窗套; (3)卫生间改造; (4)房屋改造。 3.暖气管道及暖气片更换 4.室外电缆更换: 以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施工方应具有三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或三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11.本项目特定资格:(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暖通、电气等相关资质;(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应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20: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甘肃省 临夏回族自治州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暖通、电气等相关资质;(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14:3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5: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临夏州公共交易资源中心 (四)提交方式:开标前半小时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6: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临夏州公共交易资源中心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意向服务商应在上述文件申领时间内,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时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采购人邮箱:****@qq.com。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向报名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以邮件形式回复。 投标人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万元(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步发送账户信息)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在招标过程中,干扰招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的。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涛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