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江镇绿化小微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长江镇绿化小微零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2025年长江镇绿化小微零星工程,为项目建设服务开道口、土地整治、环境整治等突发事项需移植或补栽树木、绿植等提供服务。
2.1.3合同估算价:约72万元。
2.1.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在合同期内按中标费率计算的审价金额达到72万元时,满足任一条件时合同自动终止。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2025年长江镇绿化小微零星工程,根据招标人通知按批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1)乡镇级职称除外,若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相关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9: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本工程需要解密两次,各投标单位第一信封解密后请不要离开开标大厅,随时关注,等待资格审查结束后解密第二信封。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如皋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如皋市电子商务产业园
联系人:张林清
电话:1891221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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