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5.489 万元/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为17.21万元,租金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支付。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标的交割手续,租期开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 出租用途 | 商业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年租金招租底价:以评估价17.21万元作为首年租金招租底价。 2、租金无递增,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取整数至个位),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付清;租赁关系终止后,经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验房无异议后,履约保证金无息归还承租方。 4、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水、电、煤气、卫生、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日常维护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除租赁税由出租方承担外,其他所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5、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参与竞价,视为已经实地查看租赁房产、周边环境及租赁房产相关情况,对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充分了解和认可,并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主张。 6、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和交换租赁房产。 7、租赁房产需按原设计功能和用途使用,不得从事噪音、污染、危险物品经营等行为(包括不得从事娱乐行业)。承租方对于承租的房屋消防安全负全责。承租方如要改变房屋用途,须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更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经营。 8、承租方需对租赁房产进行改建、扩建房屋或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当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租赁期间相关维修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使用,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0、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标的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1、标的物租赁的具体细则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及《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样本)》。 |
租期 | 3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46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