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增资项目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期满日期 | **** |
拟募集资金总额 | 不低于3800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26.7% |
联系人 | 金秋/**** |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申请通过点击登录查看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增资对投资方资格条件的设置符合公平竞争原则,不存在任何指向性;
4、增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1、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增资对投资方资格条件的设置符合公平竞争原则,不存在任何指向性;
4、增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一丶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增资项目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不低于3800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26.7%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原股东持股73.30%,投资方持股26.70%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1、征集到符合增资条件的投资方并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 2、最终投资方接受全部增资公告的内容,并与原股东及增资企业成功签署《增资协议》; 3、符合投资人数量、募集金额、比例等要求,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新能源项目建设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备查材料:2022年审计报告、2023年审计报告、2024年审计报告 |
二丶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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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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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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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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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丶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三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 ||||||||
增资条件 | 2.意向投资方将交易保证金1000万元交纳至重庆联交所指定的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经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3.信息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则以公告方案成交;若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将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4.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增资,币种为人民币。 5.本次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6.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剩余增资价款应按增资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7、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增资企业管理人员均由原股东委派,投资方不委派人员、不参与增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8.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本次增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合规性,若因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责任由意向投资方全部承担。若影响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需承担由此造成增资企业的所有损失。 9.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各自承担,投资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参与本次增资。 10.意向投资方的投资主体与实际交割主体须保持一致,不存在委托持股、代为持股、委托(含隐名委托)方式增资等情形。 11.增资企业可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或要求意向投资方补充相关材料,意向投资方应予以配合,以保证增资企业进行核实和确认。 12.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的尽职调查范围仅限于增资企业提交至重庆联交所的相关文件,增资企业可提供一定范围内的协助事项,但投资方需承担相应费用。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 ||||||||
保证金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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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丶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 20个工作日(自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
五丶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 竞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一)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增资企业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即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该合格意向投资方经增资企业确认后被确定为投资方,并以不低于评估备案值(以人民币计)为基数,按股比计算对应的增资价格进行增资。 (二)信息公告期满,若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采取资产评估价值和募集3800万元资金折算的股权比例26.70%不变,意向投资方就增资金额进行竞价的方式选择投资方,出价最高者为最终投资方。 |
六丶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 金秋 | 联系QQ | **** |
联系电话 | ****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渝兴广场B9栋1714央企资产交易二部 | ||
附件 | 承诺函_v8ddj2.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