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总预算:150,374.79 元,价格类型:总价 专业领域:其他服务)
包1(标的物种数:1) 保证金金额:¥2,000.00 包合计:150,374.79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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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需求描述 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150,374.79 元 | 1(件) | 150,374.79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垫江县国资委采购平台”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15: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是
文件上传说明:
报价时需上传签字盖章完整的PDF格式响应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工期15日历天,以招标人出具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缺陷责任期2年)
(二)交付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三)验货方式:
根据设计要求对喷雾降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符合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安装直接费用、安装设备费、设备调试费、设备试运行费、劳务费、管理费、材料费、安装费、维护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软硬件设备投入正常使用的所以费用,以及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弃土、垃圾等的清除处理费。
(五)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
(二)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递交全部资料经甲方(若有)审核确认后,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9%)支付合同金额的97%,质保期完后凭增值税专票(发票税率为:9%)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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