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平阳东和中医门诊部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林宣良)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诊疗科目变更
核准变更后诊疗科目:内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协议);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协议);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协议);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协议) /中医科;内科专业;儿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科******
变更登记时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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