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需求复核公示
我单位拟对 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购置同视机、非接触眼压计、干眼恒温熏蒸仪、输尿管肾镜、钬激光治疗仪、电子支气管镜等11台(件),总预算240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总价(万元) | 包号 | 包预算(万元) |
1 | 同视机 | 台 | 2 | 76 | 一 | 76 |
2 | 非接触眼压计1 | 台 | 2 | 40 | 二 | 50 |
非接触眼压计2 | 台 | 1 | 10 | 二 | ||
3 | 干眼恒温熏蒸仪 | 台 | 2 | 20 | 三 | 20 |
4 | 输尿管肾镜 | 条 | 2 | 20 | 四 | 20 |
5 | 钬激光治疗仪 | 台 | 1 | 49 | 五 | 49 |
6 | 电子支气管镜(含工作站) | 个 | 1 | 25 | 六 | 25 |
合计 | 11 | 240 |
三、技术参数、要求: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5年 7月3日 - ****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本次需求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须为加盖彩色鲜章扫描件的PDF格式)方式递交我院(邮箱:****@126.com,邮件主题:需求反馈+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鲜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院也不作书面回复。相关内容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助理、陈助理、朱助理
办公电话:****、****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
(二)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