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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督查第三方协助机构遴选公告

江苏徐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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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带量采购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主体责任,规范阳光采购行为,我局以公开遴选方式,拟选择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督查。

一、项目名称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督查

二、项目目标

督查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执行情况,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切实降低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三、项目需求

1.数据分析。协助市医保局完成市本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院内采购数据与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数据的比对工作,分析各医疗机构带量采购执行情况。

2.现场核查。协助市医保局完成市本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现场检查,核实医疗机构线下采购情况、非中选产品采购情况及集采产品的规范流转情况等。

3.报告撰写。根据数据分析及现场核查情况,配合市医保局于****前完成督查报告撰写工作。

4.其他工作。涉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督查的其他协助性工作。

四、申报条件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选方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二)参选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参选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三)参选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场所,并具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督查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选方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组织评审

点击登录查看组织评审,确定中选单位。

六、其他

(一)本项目经费预算:5万元。

(二)请申报单位于****前将《确认参与投标的函》、项目组成员名单(附件1、2)等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七、联系方式

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地址:徐州市****

联系电话:****

附件:1.确认参与投标的函

2.项目组成员名单

3.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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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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