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对雁山校区****
一、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取得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或住建部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二级及以上)的评估机构。
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名称
桂林旅游学院雁山校区****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服务项目为:对学校拟出租房屋商业中心4号楼(建筑面积8220.97㎡)进行租金底价评估,包括整体和分楼层出租底价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一式四份)。
四、项目预算
桂林旅游学院雁山校区****
五、确定中标供应商方式
该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上午10:30
开标地点:桂林旅游学院雁山校区行政楼国有资产管理处301办公室
七、投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于****上午9:30-10:30 时,将报价密封文件交至桂林旅游学院雁山校区旅正楼国有资产管理处301办公室;
投标文件包括(且不限于):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查询资料, 报价函,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并且需要胶封成册。
采购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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