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银川市、石嘴山市、青铜峡市、中卫市
项目概况及规模:主要建筑物级别3~4级,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工程主要新建导洪堤75处、加固导洪堤11处,总长133.8公里;治理泄洪沟道77条,总长273.7公里;改造拦洪池17座,总库容1448万立方米;新建及改造拦洪库24座,总库容2.62亿立方米 ;提升改造滞洪区****
招标范围: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具备CMA认证的检测单位认定资质;拟派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工程相关专业)。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2时00分至****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咨询。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不见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时00分
递交地点:采用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进入“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免缴投标保证金。(依据《自治区****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
7.3 本项目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处,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
联系人:杨 惠 薛 凯 马喜迪 王艳静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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