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池州市****
1、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更正为“池州市新兴产业引导母基金(暂定名)总规模暂定为10亿元人民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正为“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9时00分;2.开标地点:安徽省池州市****
3、删除“八、其它事项说明”中的第2条关于邮寄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4、磋商文件及公告中与本次补遗内容不一致处以本次补遗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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