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竞价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 嫩江市联兴乡哈什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笔记本电脑项目,项目编号:****。本项目于****在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变更:
附件下载1其他描述内容变更为:
1.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www.hljnjzx.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报名审核人选择“金鹏聪”。
3.意向供应商须按采购公告内提供的汇款信息将保证金通过单位对公账户以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方式办理汇款。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
行 号:****
账 号:****950027
地 址:哈尔滨市****
电 话:****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4.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按时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反向竞价,减价幅度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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