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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路、维扬路、龙庄路等道路积水点整治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扬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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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路、维扬路、龙庄路等道路积水点整治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15:23:42

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就其兴城路、维扬路、龙庄路等道路积水点整治工程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兴城路、维扬路、龙庄路等道路积水点整治工程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部(扬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兴城路、维扬路、龙庄路等道路积水点整治工程设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最高限价:31.7491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1.7491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5项目周期: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5个自然日内提供施工图。

1.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3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受投标人任命的,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部(扬州市****

3.3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3.4售价:资料费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15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扬州市****

五、开启

5.1时间:****15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扬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3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后在****17:30前发送至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邮箱:****@qq.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投标当日将确认函原件交到代理机构。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国企采购”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

项目联系人:潘心怡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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