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综合信息化通信业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向本局提起投诉。经补齐补正后,****,投诉人向本局递交补正后的投诉书,本局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根据爱企查平台查询信息显示,广西数字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数字通信)和广西六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六道网络)存在以下关联性疑点,存在串通投标违法行为:
1.联系方式重合:爱企查平台显示,广西数字通信和广西六道网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完全一致,均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qq.com。此种联系方式完全一致的情况,高度疑似两家公司存在行政人员或管理上的关联。
2.关键人员关联:爱企查平台显示,广西数字通信的财务负责人何奕桦,同时担任广西六道网络的联络员。财务负责人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和对外沟通的关键人员,其同时担任另一家公司的联络员,可能表明两家公司之间存在财务、业务或管理上的联系。”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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