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人:
因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瑶溪段(一期)、瓯江路(炮台山-致富路)道路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需要选择评估机构,为保证评估机构确定工作公正透明,请各被征收人于****至****从《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瑶溪段(一期)、瓯江路(炮台山-致富路)道路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候选名单》中选定1家作为本项目评估机构。由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以协商方式选定评估机构,请各被征收人将选定的评估机构以书面形式(注明选定的评估机构并加盖公章)提交给我街道。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作不能选定。如不能选定的,将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被征收人采取摇号方式随机确定。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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