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回春文澜店等9家零售 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各参保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文件要求,2025年第二季度期间,我中心与梧州****
1.广西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梧州龙平店;
2.广西国大嘉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为药店;
3.广西梧州****
4.广西梧州嘉进康力药店(个人独资);
5.广西国大嘉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常康分公司;
6.广西国大嘉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隆药店;
7.广西国大嘉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乐药店;
8.梧州市长洲区丰华大药房;
9.梧州回春大药房有限公司文澜店。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