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高县新人民武装部项目规划报建方案
变更公示
一、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二、论证内容:
建设场地位于临高县****
本项目的各项控制指标对周边项目、生态环境等方面没有负面影响符合上位规划,项目本次论证的内容基本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项目设计方案公示。
在公示期间,如对规划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到临高县营商环境局审批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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