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丰都县财政局 关于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措施的通知

重庆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3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点击登录查看 关于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措施的通知
【信息时间:****】

点击登录查看

关于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

根据《重庆市****

一、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各预算单位务必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采购人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县财政局将构建营商环境指标监测体系,针对无预算超预算采购、合同签订超期、电子化交易占比、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付不及时、企业满意度调查和被采购部门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的项目数量、供应商满意度调查等关键指标进行随时监测预警,将监测工作与县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同步推进。

二、具体考核指标要求

(一)预算管理与支付货款

严格遵循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杜绝无预算超预算采购行为。各采购人(单位)因超预算无预算导致的货款支付困难的,由采购单位自筹资金解决,影响营商环境考核结果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采购人(单位)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应在履约验收结束后通知供应商开具发票,原则上应在收到发票后当日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5 个工作日。

(二)合同签订效率及登记准确率

采购人(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工作。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特殊情况下原则上不得超过20日内。

为有效提升合同签订效率,实现合同数字化监管,我县已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合同。除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和工程招投标项目外,所有政府采购合同一律采用在线电子合同形式签订,纸质合同备案渠道已关闭。

各采购人(单位)应加强合同登记信息录入审核,登记备案信息录入准确率为100%。

(三)严格执行采购意向公开

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采购人(单位)要把握意向公开的范围、依据、时间等政策。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各部门应在部门预算“二上”环节或年初部门预算下达后统一公开采购意向。如遇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需在进行意向公开后,第一时间提交佐证材料证明,经领导同意后可缩短意向公开时间。

(四)切实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各采购人(单位)采购 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超过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对于不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各单位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作为采购计划的附件一并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情况说明必须有法定依据且客观,仅描述项目特殊性和主观判断中小企业承接能力的,县财政局一律予以退回。

(五)做好供应商跟踪服务

各采购人(单位)要做好采购项目中标通知发出后至项目验收使用(后维服务)各环节供应商服务工作,要主动做好供应商跟踪服务,过程中要对服务工作进行优化,确保供应商服务回访满意度达100%。县财政局将不定期对供应商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跟踪调查,如供应商反馈服务不满意的,财政局第一时间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如出现两次以上不满意的,财政局将把情况反馈至县营商办进行通报。

点击登录查看

****

(主动公开发布)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