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峨山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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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设计施工一体化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资金来源: | 县政府自筹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补助资金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 是 |
所在交易平台: |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 **** |
文件获取地点: |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 ||
文件获取方式: | 下载 | ||
文件获取要求: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
投标人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且兼任工程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等状态;②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查询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时点。信息真实性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④投标人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 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上述①-③条为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④条为由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6.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①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者损益表)或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②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7.拟派主要负责人的要求: (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返聘)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拟派) (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且兼任工程总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且兼任工程总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项目负责人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且兼任工程总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返聘)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拟派) (3)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及其以上,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返聘)合同,提交的聘用(返聘)合同中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拟派)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且兼任工程总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将否决投标。 8.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且兼任工程总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外)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如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返聘)合同,提交的聘用(返聘)合同中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说明:各省份针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且兼任工程总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除外)有取消资格证培训或发证工作的,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证明文件后,可不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但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拟派)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两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 (3)限额设计及施工承诺书(提供承诺函);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供承诺或声明。 | ||
备注: |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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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8392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8391Y |
联系人: | 李涛 | 联系人: | 谢琳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办公电话: | **** | 办公电话: | **** |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峨山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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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 (1)双江片区**** | ||
招标范围: | 完成峨山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做好限额设计并提供相关分析指标)、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具体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2)施工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并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人明确的范围和内容及要求为准;(3)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