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驻地网的端口清虚仪
1.2 招标内容:2025年驻地网的端口清虚仪,数量为1353套。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1.3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标包1为驻地网清虚仪,标包2为城域网清虚仪。本项目标包2已完成招标采购。
1.4 招标项目性质:货物招标。
1.5 投标保证金金额:标包1:30577元整
1.6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签约金额(含税)的5%(向下取整至元)。
1.7 交货地点:江苏省(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8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光纤识别仪 | 个 | 1353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3)提供****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标包1累计金额达152万元及以上的本次采购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指传输设备类仪器仪表或光纤光缆类仪器仪表的业绩)。
提供框架合同业绩的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框架执行时间及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同一框架下订单和发票仅须提供一种,同一框架下如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则以订单为准,订单应有购买方盖章。框架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每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若制造商参与投标,则不再接收其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需取得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正式授权代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11.1、本项目的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澄清、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等工作,均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进行。
11.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http://47.96.125.164:8060/)进行注册;如未注册,请登录该网址,主页左侧有“用户身份注册”链接,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自行注册,如注册过程遇到问题,请直接按该网站所写联系方式咨询。
11.3、****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供应商CA证书服务全面切换为CMCA证书,原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BJCA)证书不再支持,请未更换CMCA证书的投标人尽快完成证书更换工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11.4、本项目为结构化采购项目,投标人需使用“应答辅助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在供应商页面中下载应答辅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