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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和林场(楼房片)91.2公顷内的红松球果一年采收权发包

黑龙江牡丹江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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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
挂牌价 318,744 元
保证金 60,000元
报名开始时间:****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17:00:00

项目名称

牡丹江市东和林场(楼房片)91.2公顷内的红松球果一年采收权发包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包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牡丹江市东和林场楼房片,具体分布详见发包标的明细表。附件中的位置示意图作为坐标参考使用,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采收权发包

面积(公顷)

91.2

发包期限

截至****

履约保证金

合同成交价款的10%(不含在成交价款内)

标的现状

标的状态

-

是否设置原承包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请意向承包方自行勘验。

其他情况

1、发包标的为牡丹江市东和林场(楼房片)91.2公顷内的红松球果一年采收权,实际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具体情况请意向承包方联系发包方了解。

2、项目成交后,承包方负责红松球果的采收及运输,所采收的红松球果归承包方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在采收期间,承包方应严格遵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采收,不得损伤红松主干主枝,不得破坏性采收。如在采收、运输等过程中对红松林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进行赔偿。

4、在采收、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所发生的人身伤亡损害、安全事故等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承包方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5、在采收、运输过程中,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纠纷,均由承包方负责并解决。

6、承包方严禁从事红松球果采收以外的任何森林资源经营开发活动。

7、项目成交后,承包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向发包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成交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不包括在成交价款中,如承包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履约保证金在发包期满后,由发包方退还承包方。

8、项目成交后,发包方可提供税率为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9、其他具体内容以本公告附件中的《指定区域内红松球果采收协议》为准,意向承包方必须认真查看,并接受所有条款。项目成交后,承包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发包方签订该《指定区域内红松球果采收协议》,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条款。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31280.10元

评估基准日

2025年 4月 15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金世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挂牌底价

318744.00元

发包方情况

基本情况

发包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发包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按本公告的内容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组织实施交易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发包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发包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发包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发包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发包方决策文件

点击登录查看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牡丹江市农旅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发包期内,若出现越界、掠青、暴力采收(包括人力或机械)、锯树或折树头以及其它损害森林资源和破坏林地的行为,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按树木及红松幼果价值追究承包方责任。发包方实际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承包方按实际损失向甲发包方赔偿,触犯法律的依法移送执法机关。

2、承包方负责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发包方有权对上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承包方违反相关规定,发包方有权制止,并视情节采取责令整改、扣除保证金、赔偿损失、解除协议等措施,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执法机关。

3、发包方有权对指定区域内的红松果林,按林业主管部门批复的调查设计开展抚育采伐、病虫害防治、清林割灌等生产经营活动,不视为发包方违约,承包方不得阻止或要求赔偿。

4、承包方发生林业违法行为的,视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予以警告、扣除保证金、违约赔偿、终止协议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承包方在采收及运输等过程中,不得违反《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非法修建永久性建筑、禁止改变林地用途、禁止破坏自然环境、禁止采用破坏林木的方法采收红松果实、禁止挖沙取土、采石、禁止违规野外用火等行为。承包方如发生上述行为,发包方有权解除协议,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承包方已缴付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予退回,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自负,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承包方开展采收作业前,须为所有参加生产活动的人员(含临时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并向发包方提供所有相关保险文件的复印件。若承包方未按约定投保或提供虚假保险文件的,视同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协议、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因承包方管理不善出现各类事故给发包方造成任何损失,承包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含第三者全部经济损失)。承包方在发包期限内出现一切人员伤亡事故和一切经济、民事、刑事责任以及全部赔偿责任由承包方自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险保障范围要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所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以保障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7、承包方在发包期限内要服从发包方的经营管理制度。

8、发包标的按现状进行发包。交易机构将发包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发包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发包方提供的发包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发包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发包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发包标的移交的凭据。

9、意向承包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发包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发包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包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包方对发包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包方全部承担。

10、发包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11、承包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指定区域内红松球果采收协议》,并接受所有条款。项目成交后,承包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发包方签署该《指定区域内红松球果采收协议》,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条款。

12、发包标的在交付于承包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发包标的无法交付时,发包协议自动终止,发包方、承包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包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退还给承包方。

13、如因发包方原因致使发包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包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14、发包标的在交付于承包方后,其他事宜由承包方与发包方按照发包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

15、采收期限的具体要求详见《指定区域内红松球果采收协议》。

16、发包标的成交后,承包方如因发包标的规划用途(证载用途)等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及证照的,发包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方所交纳的标的交易价款不予退还。

17、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指定区域内红松球果采收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发包方有权视作承包方放弃标的。承包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发包标的的,发包标的可再次发包;如再次发包时的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的,发包方保留追诉违约承包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8、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发包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包方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发包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包方与发包方在发包协议中约定。

2、发包期间,红松球果采收及运输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项目成交后,发包方可提供税率为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与发包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承包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发包标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包方应在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发包方签订《指定区域内红松球果采收协议》。项目成交后,承包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向发包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成交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不包括在交易价款中,如承包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履约保证金在发包期满后,由发包方退还承包方。

3、 交易机构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指定区域内红松球果采收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包标的成交价款汇入发包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包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 时间:****-7月11日

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特别说明:发包标的的地点由意向承包方与发包方联系咨询,意向承包方至少在在挂牌截止日期前两天联系发包方;需提前一天电话联系发包方,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对发包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1、受让报名

意向承包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登录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发包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包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1)发包方盖章、意向承包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公告附件);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包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包方。

(2)发包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发包方发现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发包结果无效,承包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包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法人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包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6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承包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包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发包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包方或承包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发包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包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包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发包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包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包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指定区域内红松球果采收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元)

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9:00--****11: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1、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按照系统短信提示交纳至指定账号内,下列账号仅为交易服务费账号,请承包方认真核对后交纳。

服务费账号: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

行 号:****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1:交易须知.doc

附件2: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附件3:发包标的明细表.xlsx

附件4:《指定区域内红松球果采收协议》.docx

附件5:位置示意图.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女士:****;杨女士:****

举报投诉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牡丹江市****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交易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1、发包标的为牡丹江市东和林场(楼房片)91.2公顷内的红松球果一年采收权,实际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具体情况请意向承包方联系发包方了解。
2、项目成交后,承包方负责红松球果的采收及运输,所采收的红松球果归承包方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在采收期间,承包方应严格遵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采收,不得损伤红松主干主枝,不得破坏性采收。如在采收、运输等过程中对红松林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进行赔偿。
4、在采收、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所发生的人身伤亡损害、安全事故等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承包方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5、在采收、运输过程中,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纠纷,均由承包方负责并解决。
6、承包方严禁从事红松球果采收以外的任何森林资源经营开发活动。
7、项目成交后,承包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向发包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成交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不包括在成交价款中,如承包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履约保证金在发包期满后,由发包方退还承包方。
8、项目成交后,发包方可提供税率为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9、其他具体内容以本公告附件中的《指定区域内红松球果采收协议》为准,意向承包方必须认真查看,并接受所有条款。项目成交后,承包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发包方签订该《指定区域内红松球果采收协议》,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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