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粮食产业园—货运停车场修缮车间配套用房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1.提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延期,延期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提问: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本项目合同形式为单价合同,请明确是否需按专用合同条款1.13要求提报清单核对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提问:专用合同条款1.13“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遗漏项目单项工程量误差超过3%以上(不含3%)”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规定,根据闽建[2024]9号文招标清单和控制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故遗漏项目单项工程量误差应予以全部调整。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提问:专用合同条款3.1(6)g“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中不可预见费不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根据闽建[2024]9号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或将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提问:专用合同条款21.9约定不合理,由于非承包人因素造成干扰,影响工程施工,承包人应力尽所能消除干扰因素,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增加工期延误产生的费用也应予以补偿。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提问: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回复:按闽建[2024]9号文规定执行。
7.提问:本项目控制价存在多种同一材料不同单价情形【各标号水泥、净干砂(机制砂)、中(细)砂(损耗2%+膨胀1.18)、松木锯材、碎石(Φ5-10 (细石))、碎石(Φ5-31.5)、成品木门扇、各标号砂浆、各标号混凝土等,未提及材料请招标人自行复查】,且部分单价严重低于市****
回复:项目控制价与招标清单已重新上传至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单位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行组价,最终形成投标价。
8.提问:本项目控制价未考虑土方堆场外运及场内转用费用,请招标人补充计取!
回复:外运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9.提问: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建筑渣土收纳费按承发包双方签证、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据实办理结算。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回复:按闽建[2024]9号文执行。
10.提问:控制价及招标清单中马凳筋未见单独列清单项,请招标人明确马凳筋工程量是否并入对应型号钢筋工程清单中,根据图纸或实际施工方案计量计取。
回复:马凳筋工程量已并入对应型号钢筋工程清单中。
11.提问:招标文件第15页前附表第13项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采用总价合同的,……”,提到了总价合同,第64页专用合同条款第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项目是否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回复: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12.提问:投标函附录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请完善补齐合同条款号及约定内容。
回复:投标函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已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请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响应。
13.提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是否需要配备劳务员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4.提问:招标文件前附表第37项“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招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而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履约担保退还: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含结算书等资料)后28天,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两处不一致,以何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前附表第37项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履约担保退还: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含结算书等资料)后28天,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15.提问:招标控制价存在多项清单工程量为零,请招标人删除;部分清单描述不清楚、同材料不同价的情况,请招标人完善。
回复:招标控制价存在多项清单工程量为零,为审核时核减项目,无须删除。项目控制价与招标清单已重新上传至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6.提问:项目控制价xml和招标清单xml不一致,请招标人核实!
回复:项目控制价与招标清单已重新上传至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7.土石方外运5km计算, 投标人自行考虑。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回复:外运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变更为:**** 08:30:00。
2.项目控制价与招标清单已重新上传至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8.1/ 18.2.1中⑤修改为“…………(收讫证明中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若少于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应予以补足,(补足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等形式),否则视同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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